当文艺创作遇上人工智能 不妨先用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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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观察 · 当文艺创作遇上人工智能②】

虽然人工智能开始作诗、绘画、写小说,但整体而言,人工智能技术仍然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离人类智慧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未来,人工智能在文艺领域能否有高水平发挥,有待时间检验。

2015 年国务院将人工智能列为 “ 互联网+” 领域重点发展的目标任务;2016 年 “ 十三五 ” 规划纲要提出重点突破人工智能技术;2017 年全国两会上,人工智能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在过去五六年时间里,人工智能话题持续升温,到今天已经成为横跨各行各业的热点议题。

随着相关讨论的不断深入,人工智能能否介入到文艺创作,怎样介入到文艺创作,也开始被不断聚焦。谷歌、IBM、微软等国外科技巨头,先后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推出了诗歌、小说、音乐、绘画等多个传统艺术门类的作品,引起广泛关注的同时,也让相关讨论呈现两极化。支持人工智能的观点乐观地认为,人工智能技术将很快进入具有自主意识的强人工智能阶段,在文艺创作领域将能像人一样发挥作用;而反对人工智能的声音则认为,人工智能距离拥有人的独立意识,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尤其是在高雅艺术领域,人工智能进行自主创作为时尚早。

在这些截然相反观点的背后,不仅存在着多重误读,也混淆、掩盖了人工智能在当前文艺创作中的实际角色和真正问题。所以若想避免抽象、夸张和物化地讨论人工智能问题,我们首先要厘清对于人工智能认知上的结构性错位,不能将通俗文艺和高雅艺术混为一谈,并忽视其中的跨媒介、融媒介现象和人工智能对于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意义等关键问题。

1. 弱人工智能具有广泛应用前景

虽然人工智能已经介入很多领域,但不同领域的人工智能并不一样,甚至存在极大差别。业界通常把人工智能按照先进程度,分为三种:弱人工智能,强人工智能,超级人工智能。弱人工智能只能在特定领域、既定规则中,表现出强大的智能,例如 AlphaGo。而强人工智能不受领域、规则限制,具有人类同样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超级人工智能呢?就是远远超越人类的智能。

当前,相关企业出于企业公关、引导舆论、拉高估值等目的,肆意夸大人工智能还远不具备的功能,并有意掩盖其背后的技术瓶颈和巨额能耗等现阶段无法跨越的问题。但对人工智能持激烈批评态度的相关观点,却在指出人工智能在现阶段水平不足的同时,也将相关讨论进一步抽象化,以尚未兑现的强人工智能的标准,来否定现阶段弱人工智能的广阔应用现实,这样可能会错失真正深入到人工智能在当下具体应用现场的可能。

就文艺创作而言,虽然人工智能开始作诗、绘画、写小说,但整体而言,现阶段人工智能无论如何也无法像人类一样创作出《红楼梦》《命运交响曲》这样伟大的文艺作品,将来人工智能在文艺领域能否有高水平发挥,也有待时间检验。不管对人工智能从事文艺创作的前景看不看好,我们都不能否认和忽略人工智能在通俗文艺领域不断展开的现实应用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比如,在网络游戏等文创产品的开发中,人工智能已经被大量运用。正如 “ 阿尔法狗 ” 之父、DeepMind 公司 CEO 哈萨比斯所言,“ 游戏是测试 AI(人工智能)算法的完美平台 ”。伴随着技术的发展,人工智能已开始参与游戏设计。例如,英伟达正基于机器学习与神经网络技术研发多种游戏开发工具,其功能包括利用照片自动生成材质、将低像素图片还原到较高清晰度等。

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人工智能对于我国的文化产业有着至关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比如,在工业艺术设计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已经被应用到纺织业中,它能够瞬间设计出数以十亿种类的图案和纹样,而这些靠人力是无法完成的。因此,我们不能因相关技术尚未达到强人工智能阶段,就忽视和排斥对弱人工智能的应用。

2. 助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

新世纪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意义上的通俗文艺,取得了爆炸式发展。电视领域早在 2007 年即实现了电视剧产量、电视剧播出量、电视剧观众三个 “ 世界第一 ”。电影领域在 2010 年票房突破百亿元人民币之后,经过近十年的发展,也有望在明年登顶世界第一。

不仅传统媒介形态下的通俗文艺取得长足进展,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媒介形态下的通俗文艺,也自 21 世纪伊始不断狂飙突进。2018 年,我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 2144.4 亿元人民币,占全球游戏市场的 23.6%,这已相当于全球电影票房的总和。我国自主研发的网络游戏,海外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 95.9 亿美元,直逼我国国内电影票房的总和,占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的近 8%。而我国网络游戏所在的网络文艺行业,市场规模更是达 5000 多亿元,在我国文化产业中占比 17% 左右。如果说在未来,文化产业将成为持续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支柱性产业,那么以网络文艺为先锋的通俗文艺领域,则是我国文化产业中当之无愧的生力军。

然而,在从电视、电影到网络游戏等不同媒介形态的通俗文艺实现跨越式增长的同时,相关领域的文艺创作却仍然处在松散、分散的 “ 小作坊 ” 阶段,与现代文化工业的高度综合、集成特征有着相当大的距离。在这个意义上,人工智能的意义就被凸显出来,因为其背后直接映射出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问题。

以网络游戏领域为例,尽管我国网络游戏行业在体量上已达到世界第一,但对于网络游戏最为关键的游戏引擎,我们至今依然受制于人,因为仅仅通过商业并购并不能实现真正的独立自主。如何补齐游戏引擎的短板?人工智能的落地应用,对于游戏引擎的开发具有最为直接的技术影响,弱人工智能在这一领域的应用程度,直接影响着我国能否推出具有真正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引擎。人工智能对于文化产业的意义由此显现出来。

这一重大意义并不局限在网络游戏一个领域。以刚刚摘得我国电影史总票房第三的 《复仇者联盟 4》 为例,所谓的漫威宇宙、DC 宇宙之所以能够在 2008 年以后快速崛起,突出的视觉特效是其获得成功的关键一环,而相应的特效正是来自世界先进的游戏公司在人工智能应用中长期的技术积淀。

在横跨电视、电影、网络游戏、网络文艺等不同媒介形态下的通俗文艺领域的文艺创作,大范围应用人工智能,对于提升我国现代文化工业的综合集成能力、综合加工能力等具有关键作用,甚至会直接左右着我国文化产业的跨媒介发展格局。

3. 警惕繁荣背后的行业泡沫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开放程度不断加深,文化产业新世纪以来指数式的增长,为不断生成具有全球普遍性价值的我国通俗文艺经验,提供了坚实的生长土壤。特别是以移动互联网为表征的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媒介迭代浪潮,带动了我国各个领域文化经验的发展和更新。我国本土的通俗文艺,已经逐步挣脱出二战后诞生于北美、西欧的种种观念、概念。

然而,我们对此也要保持足够的清醒和充分的警惕,移动互联网所起到的史无前例的媒介杠杆效应,并不只是单纯的技术飞跃,而是和金融杠杆紧紧绑定在一起。新世纪第二个十年以来,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到人工智能,一方面这是以移动互联网为表征的媒介迭代浪潮的内在逻辑和发展趋势使然,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造成一轮又一轮的炒作和投机。

众所周知,20 世纪 90 年代末到 21 世纪初,上一轮互联网泡沫的形成、发展与破灭,同样经历了热点概念的提出、炒作和蒸发的类似阶段特征。从 2015 年到今天,人工智能在我国受到全民关注后,已走过近五年历程。目前,全球人工智能 70% 的投融资都集中在我国,这既为我国人工智能事业的发展带来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以史为鉴,媒介杠杆和金融杠杆相叠加,其排山倒海般的综合放大效应,是正向还是负向,取决于二者之间是否可以保持有机的动态平衡。也就是说,我国的人工智能行业如果不能创造与现有估值相匹配的经济价值,一旦金融杠杆断裂,就势必会带来难以预料和想象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不仅行业本身将受到重创,对于文艺创作等人工智能的诸多具体应用领域,对于我国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和我国文化的 “ 走出去 ” 工作,都将带来长期的不利影响。

为促进新一代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加强人工智能法律、伦理、社会问题研究,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业委员会在最近发布了《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 —— 发展负责任的人工智能》,进一步提出了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的框架和行动指南。未来,对于人工智能的持续治理,将长期考验着我国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程度、水平,因此我们必须具备纵深的历史视野。

就文艺创作而言,弱人工智能在通俗文艺领域的实际应用,能否在我国文化产业已经呈现出高度跨媒介、融媒介特征的体系和架构中真正落地、生根,更是关乎着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的诸多需求。

(作者:孙佳山,系中国艺术研究院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研究所当代文艺批评中心主任)

原文链接:https://www.1905.com/news/20190703/13899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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